乡村网新疆讯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充电宝质量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充电宝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针对电子产品销售店、超市、手机配件店以及共享充电宝投放点等经营场所展开。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查看充电宝产品是否具有清晰准确的标识,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额定容量、输出电压电流等关键信息,杜绝 “三无产品” 流入市场;仔细核查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 CCC 认证标志,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实际参数与规格等是否与认证内容相符;同时,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进销货台账,对于来源不明、质量存疑的产品坚决不予销售。此外,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经营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引导其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9 家次。下一步,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充电宝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 “回头看” 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充电宝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认准 CCC 认证标志,仔细查看产品标识和相关认证信息,避免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 12315 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