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网新疆讯(通讯员:崔燕、古丽皮亚)为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和硕县市监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行动,以部门协同发力筑牢“车轮上的平安”防线。

此次行动聚焦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维修网点等关键场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坚持“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对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国标要求,重点围绕三大环节开展细致核查:一是产品合规性检查,逐一核验在售车辆的CCC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与车辆实物的一致性,严查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电机功率、蓄电池电压等关键指标是否达标,坚决杜绝销售“三无”产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及旧国标车辆等违法行为;二是改装行为整治,延伸检查维修区域及零配件存储环节,严厉查处非法解除限速装置、违规扩容蓄电池、改装照明系统等影响行驶安全的操作;三是经营台账核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建立进销货台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同时,向经营者解读新国标核心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法律责任与安全危害,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

此次联合行动分工明确、协同高效,市场监管部门强化销售环节质量监管,公安部门同步做好违法线索排查与秩序管控,形成监管合力。此次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经营主体7家,现场整改问题1条,有效净化了辖区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从源头遏制了安全事故隐患。
下一步,和硕县市监局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新国标政策宣贯,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群众安全购车、文明骑行,全力构建安全、有序、放心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