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化水渠灌溉纠纷 释法明理护 邻里和谐——库沙新拜产业园司法所靠前化解田间地头矛盾纠纷

2026-03-26

乡村网新疆讯(通讯员 董世强)近日,库沙新拜产业园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水渠灌溉引发的邻里土地纠纷,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化解双方矛盾,既保障了农户灌溉需求,也维护了土地承包权益,助力乡村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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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辖区村民高某与艾某因灌溉水渠开挖事宜产生纠纷。经了解,高某的土地原有灌溉水渠因修路被损毁,正值核桃树灌溉关键期,高某提出借用艾某的土地临时开挖水渠进行灌溉。艾某则心存顾虑,担心水渠开挖占用的土地面积会被认定为集体土地,日后土地流转或遇土地征收,自身合法权益将受损,因此坚决拒绝,双方争执不下,矛盾逐步升级。

接到调解申请后,司法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地查看土地及水渠情况,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找准矛盾焦点。针对艾某的核心顾虑,库沙新拜产业园司法干警现场开展释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临时借用土地开挖灌溉水渠,属于临时性农业生产便利行为,不会改变土地承包权属,土地征收补偿仍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同时说明农田灌溉关乎农业生产,邻里之间应秉持互助原则,在不损害自身核心权益的前提下互帮互助,保障农业生产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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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库沙新拜产业园司法所司法干警细致调解,双方均放下心结,艾某最终同意高某在自家承包地内临时开挖水渠用于核桃树灌溉,双方握手言和。此次调解,既妥善解决了农户的生产难题,又通过现场普法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彰显了司法服务护航乡村生产生活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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